“圣凯SHENGKAI及图”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诉讼案

2024-07-23 14:07

案情简介:

李XX在第25类商品服务项目上申请注册“圣凯SHENGKAI及图”商标,刘XX以诉争商标连续三年未在该服务类目商使用,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商标撤销,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后认为诉争商标不符合撤销条件,作出维持注册决定。刘XX不服该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商标撤销复审行政诉讼,经法院审理撤销被告做出的撤销商标行政复审裁定。

 

典型意义:

在商标权撤销复审案件中,证据的证明力是决定案件成败的关键因素。原告通过对第三人在撤销复审中提出的证据进行有力质证,证明其证明力不足,进而成功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决定。

首先,本案凸显了在商标权撤销复审案件中,证据必须具备高度的具体性和明确性。第三人提交的证据,如门店和商品图片,因商标显示不清晰而无法直接辨认,影响了证据的直接关联性和证明力。

其次,证据链的完整性对于证明商标的实际使用至关重要。本案证据中采购单和采购合同因缺少签字盖章及辅助证据,导致证据链不完整,进一步削弱了证据的效力。

再次,法院对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,第三人提交的未经公证的电子证据如网页截图,其真实性及获取手段的合法性受到质疑,导致证明力大打折扣。

最后,证据的时效性也是关键因素,第三人提交的部分证据因不在指定期间内,无法有效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。